舜禅师,俗姓胡,宜春(今属江西)人。仁宗皇祐间住栖贤寺,后迁云居寺。事见《罗湖野录》卷二。今录偈二首。
赵师立,宋宗室,燕王德昭之后(《宋史》卷二一七《宗室世系表》)。
吴越时湖州圣保寺僧。事迹见《葆光录》卷二。《全唐诗》存诗2句。
崔紫云,唐,尚书李愿妓也。愿在东都,时会朝士。
孙顾,世次不详。《全唐诗》收省试诗《清露被皋兰》1首,出《文苑英华》卷一八二。
南朝宋颍川鄢陵人,字景猷。性豪丽,服玩奢华。任御史中丞时尝奏治颜竣与王僧达共谋。出为南东海太守,卒于官。
北魏安定临泾人,字伦许。世为西夏著姓。少聪敏,学无师授,披读群籍。好属文,雅俗兼工。先后游历姚秦之长安、刘宋之汉中、益州及北凉,皆不得厚遇,乃入魏。拜虎威将军,封始复男。家于密云,馆宇卑陋,以酒自适,不事产业,常苦饥贫而不以为耻。年八十卒。
李希说,字惟肖。东莞人。明武宗正德九年(一五一四)进士,历永新、霍山令,擢南京户部主事,转员外郎中。以足疾归里居,杜门著书,著有《燕石集》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二三、民国《东莞县志》卷五七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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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中(1096-1180)宋邵武(今福建邵武)人,绍兴五年榜眼,除起居郎,累官兵部尚书,端明殿大学士,封江夏郡开国公。南宋著名主战派大臣。反对秦桧投降行径,上书陈十要道:用人而不自用,公议进退人员,察邪正,广言路,核事实,节使度,择监司,惩贪吏,陈方略,考兵籍。岳飞遇害,中公当众质问秦桧:“岳飞何罪?”后因桧追捕,徙外二十多年。秦桧死后被召用,任礼部尚书,兼国子司业。卒赠太师,谥简肃,朱熹为公作墓志铭。